4月18日,开平法院越河法庭成功调解1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,以司法善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。
2014 年3月,陈某受莫某雇佣在开平两处工地务工,双方就工资情况进行了口头约定。工程完工后,扣除已支付的劳务费外,莫某尚欠陈某2万余元未支付,陈某索要多年未果,故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考虑该案件涉及农民工陈某合法权益,且历时10年之久,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到法庭协商解决该纠纷。调解过程中,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,调解一度陷入僵局,面对这种情况,承办法官分别对原被告耐心疏导,释法明理,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,双方情绪得到缓和,被告同意支付所欠劳务费,但由于经济条件限制不能即时履行,原告对此也表示理解,同意给予被告一定的偿还期限。最终,原被告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,该案得以圆满解决。
下一步,开平法院将秉承“群众利益无小事,民生问题大于天”的理念,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,着力实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、解决问题,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“操心事、烦心事、揪心事,努力书写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新篇章。